16次行骗备受尊重次次得手
“领导秘书”诈骗案发人深省
海南省儋州市的陈焕行是一名无业人员,却假冒“省领导秘书”、政府某“秘书长”及“领导司机”的名义四处狂骗,竟屡屡得手,一年内作案16次,共骗得37600多元。
结果,他于近日被美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春节后的一天,陈焕行以省委“某秘书”的名义,给万宁市某局某领导打电话,谎称有人告其有经济问题,以帮助疏通关系为由,骗取该领导妻子吴某1万元。同年1月23日,陈焕行又以“农垦总局局长司机”的名义,打电话给琼中某农场办公室,谎称车坏在屯昌需要用钱修车,骗取该农场办公室管理员张某1000元。
次日,陈焕行又自称“儋州市委秘书”,给儋州某农场副场长白某打电话,以车坏需用钱修理为由,骗取白某1500元。
同年二月,陈焕行又以“农垦总局局长司机”的名义,打电话给三亚某农场副场长林某,谎称办事需用钱,骗得1000元;同年4月,陈焕行以“省政府某秘书长”的名义,打电话给三亚市某局局长,谎称有人告其有经济问题,以帮助疏通关系为由,骗得6000元;同年5月,他再次冒充“省政府秘书长”,给昌江县某单位领导打电话,谎称有人告其有经济问题,以帮助疏通关系为由骗得2000元;当月,陈焕行又以“省政府秘书长”的名义,给保亭某农场书记打电话,谎称可帮助疏通关系,解除其因防“非”不力而受到的处分,骗得3800元。
同年8月,陈焕行又摇身一变为“省青年联合会工作人员”,给乐东某镇某领导打电话,谎称省委组织部要到乐东调查其被评为“省十大杰出青年”的事情,以需要赞助活动经费为由,骗得500元。
法院查明,一年内,陈共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16次,骗取钱财37600元。
法院认为,陈焕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具有明显的诈骗他人钱财的目的;但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其犯罪手段同时又触犯招摇撞骗罪,属于牵连犯。由于骗得钱财数额巨大,按“从一重处”的原则,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此案虽已“尘埃落定”,却留给我们诸多的思考和警醒。海南富岛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认为:如何避免受骗上当其实一点都不难,有时候,仅仅打一个电话就能使真相大白,但被骗者往往被行骗者的“特殊身份”所迷惑,失去了当面揭穿骗子真面目的机会。因此我们要增强警惕性,坚持按原则办事,不因对方是领导的“身边人”而言听计从,避免类似的受骗行为在自己身上发生。
(据《海口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