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讯 灵台县自1999年列为全省首批退耕还林试点县以来,6年内共计完成退耕还林62.6万亩,退耕地造林32.5万亩,三荒地造林30.1万亩,全县农民人均退耕还林、三荒造林各1.5亩多。
近年来,灵台县其中2004年完成退耕还林8.7万亩,三荒造林10万亩,分别占任务的725%和100%;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新建宽林带绿色通道184公里,绿化乡村及退耕还林工程道路560公里,绿化县乡城镇面山1.3万亩,旅游景点0.86万亩,县乡街道、机关单位院落绿化率达到80%以上。
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收到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6年来全县净增造林面积62.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3%,治理程度达到64.2%。二是带动了林果、草畜、药材等主导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依托退耕还林工程,营造以苹果、大杏为主的果树经济林1.2万亩,兼用型干杂果21万亩,林草间作13.61万亩,兼用型干杂果21万亩,林草间作8.2万亩,林药间作13.61万亩。三是拓宽了群众从业门路,促进了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中二三产业比重达到了60%。四是增加了群众现金收入。现有的退耕还林工程兑现的粮款补助可使退耕户年均增收1593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此一项就增加1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