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公审校门血案
受害者家属索赔20万元
本报白银讯(记者张其文)2002年10月28日晚9时许,被告人武栋等16人为泄私愤,携带马刀、钢管、木棒等凶器窜至靖远县一中门口,将下晚自习的该校高三学生张新成堵截殴打,致张昏迷,送靖远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死者张新成系生前被用钝器击打头颅造成脑积水肿引起脑疝而死亡,锐器砍击枕部造成大出血。
9月3日,靖远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4名涉案被告中的3名被告出庭受审,受害学生所在的靖远一中也作为被告方同时参加了庭审。受害者家属向被告提出了近20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