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青少年违法犯罪调查
■ 文/范 风
从甘州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看,1995年至1999年,犯罪总人数73人,占5年内犯罪总人数的5.1%,年均14.6人。2000年以来,该区共破获刑事案件1565起,抓获作案人员1203人,其中18岁以下青少年156人(在校学生34人,小学4人,初中21人,高中9人),占抓获作案成员总数的12.4%。从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看,2000年23人,2001年37人,同比上升60.9%;2002年54人,同比上升45.9%;2003年69人,同比上升27%;2004年上半年31人,同比持平。从该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看,呈现出无业青少年犯罪比重大、侵财犯罪居高不下、 团伙犯罪突出、恶性案件增多、年龄趋向低龄化、在校学生与无业人员结伙作案明显增多等特点。
分析成因,有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主观因素首先是文化程度低,文化知识水平低下是违法犯罪青少年最为突出的特征之一。据调查,2001年以来,在青少年违法作案中,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占80.8%;其次是思想道德水平低,许多犯罪青少年对人生谈不上什么认识,没有理想,目无法纪,为了满足各种欲望而走上犯罪道路;第三是心理过程不平衡,违法犯罪青少年一般逻辑思维能力较弱,社会阅历浅,自控能力差,情感世界脆弱,极易受外界刺激而迅速变化,导致行为上的盲动,而生理上正处于青春期,情绪不稳定,易激动,如没有正确引导,极易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第四是不良交友的影响,青少年一旦接触有不良行为的人,很容易误入歧途。
客观因素方面:家庭教育存在误区,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首要因素。有些孩子由于父母离异或早年丧父丧母,过早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和教育;有的家长举止不健康、不检点,对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有的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放任,对错误姑息迁就,使孩子从小养成了骄横跋扈、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性;有的家长出于“恨铁不出钢”的心理,信奉“不打不成器”的古训,而采用“棍棒教育”,粗暴压制,使孩子产生严重的逆反心理,离家出走,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学校教育失当,是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学校只重视智育,不重视德育和法制教育,造成不少学生思想品德“滑坡”;二是不少学校片面追求成绩,以成绩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使成绩较差的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伤害,产生“破罐子破摔”思想,走向犯罪深渊;三是部分学校责任心不强,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批评多、鼓励少,导致部分学生厌学、逃学、辍学。有些学校甚至怕影响升学率,对学习成绩不好、表现差的学生,当作包袱推向社会。
社会不良环境因素的腐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因素。一是不良现象的影响。近年来,各种丑恶现象乘虚而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有所蔓延,不良示范效应,强化了青少年犯罪动机;二是不良文化的影响。渲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不时流入文化市场,极大地充斥、侵蚀着青少年的心灵,对那些正处在青春躁动期的青少年萌发犯罪意识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特别是“三厅一吧”对青少年危害极大,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三是不良人际环境的影响。青少年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自我约束力差,在社会上结交不三不四的人,受其引诱、教唆,甚至被威胁而加入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