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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警方调查取证“9·06”重大安全事故

兰州晨报

古浪警方调查取证“9·06”重大安全事故———

   两主要责任人被刑拘

  本报古浪讯(记者张永生)9月8日,记者从古浪县公安局获悉,造成2死4伤的古浪“9·06”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人杨利民、刘志当日被警方刑拘。

  事故发生后,当地警方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展开救助及调查取证工作。

  经调查,承建单位施工队副队长杨利民事发时为施工现场总负责人。

  9月6日下午2时30分,承建单位部分职工对古浪县1号大桥的轨排进行拆除工作,下午6时10分左右拆卸工作完成,开始用卷扬机向桥下吊运轨排。此时在桥上的刘东升通知桥下防护人员封堵车道,防护员刘坤、梁阁负责封堵上行车道车辆,刘志负责封堵下行车道车辆。据刘志供述,他在距离桥梁200米左右时,就对过往车辆举旗示意停车,但由于车速太快,行至桥下时,被掉落的轨排砸中。杨利民等人证实,刘志当时确已发出停车信号,但被砸车辆未加理会继续行驶,以致酿成惨祸。

  轨排意外掉落的原因经查证系钢丝绳突然断裂所致。

  警方在调查中认为,出事地点处于312国道线正中,地理位置特殊,作为施工方,理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路段的特殊性和危险性,事先制定周密、科学、可行的施工预案,在开工前应向交管部门报告,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以防止危险发生。但经调查,施工前施工方虽曾开过相关会议,对具体施工步骤进行了安排,但安排部署不够细致,未充分估计到施工的危险性,且在施工过程中未向交管部门通报情况请求协助,擅自指派员工进行所谓“封堵”工作;施工现场前后道路上相关警示标志不明显,防护员示意停车的手势不规范,未能引起司机足够的警觉,警方认为上述原因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9月8日,事故主要责任人杨利民、刘志被古浪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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