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列出清欠农民工工资时间表
三年还清农民工欠款
具体清欠目标是:2003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要在2004年年底前结清;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要在2005年6月底前结清;2004年不发生新的拖欠。
本报讯(记者 徐新江)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省对清欠农民工工资提出明确要求和清欠时间表,要本着“谁拖欠,谁偿付;老账要还,新账不欠”的原则,通过制定计划,落实责任,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具体清欠目标是:2003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要在2004年年底前结清;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要在2005年6月底前结清;2004年不发生新的拖欠。
据悉,近年来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约4.5亿元,已清欠2.5亿多元,目前尚拖欠两亿元左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各地要按照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守盛同志讲话要求,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将清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制定清欠方案,探索建立农民工工资诚信制度、预留制度和监控制度,确保完成清欠工作目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建设、交通、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省劳动和保障厅重申,凡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后,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各执一份,不得由用人单位集中保管。建立重点企业工资支付信用档案,建筑企业要按月或按工程进度支付农民工工资,非建筑企业必须按月支付工资。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在责令改正的同时,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建立市场准入制,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将驱逐出甘肃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