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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讯 日前,一项旨在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阳光行政”工程——首问责任制在华亭县国土资源局推行并实施。该制度对首问责任制的概念和实施范围、首问责任人的职责及其考核监督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制度规定,凡来人、来电话到县国土资源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申请办事、咨询或投诉者(简称“办事人”),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办事人所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地负责解答、处理或指引给承办服务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办理时间,否则将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朱志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