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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招生事件”责任人受到处理

甘肃日报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收费事件”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副校长教务处长停职检查

  本报兰州9月9日讯(记者马效军)沸沸扬扬的兰州理工大学“招生收费事件”,近日有了处理结果。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长黄玉珍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透露,省教育厅作出决定,兰州理工大学主管招生的副校长停职检查。同时,在此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的该校招办主任、招生科长受到撤销职务处分,教务处长停职检查。

  近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和其他一些新闻媒体报道:内蒙古考生苗立新今年高考考了547分,离兰州理工大学在内蒙古的最低录取线差3分。

  当考生家长跟学校联系时,学校有关人员称交3万元就可以录取。家长答应交钱以后,该校录取了该考生。后来由于考生家里拿不出钱,校方没有发放录取通知书。当考生要求退档时,学校也未能及时退档,致使该考生错过了专科院校录取。

  这一事件一经媒体披露,立即引起教育部和甘肃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教育厅会同省监察厅、省纠风办派出督察组,对兰州理工大学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督察组调查后认为,兰州理工大学在教育部三令五申严格制止违规招生收费之后,出现向考生提出收取规定之外的费用的行为是严重错误的,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招收考生苗立新的过程中,学校招生部门和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缺乏对考生应有的爱心,工作失职,学校必须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兰州理工大学已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指示精神,认真纠正在招收考生苗立新过程中的错误做法,并在内蒙古自治区招办的配合下,将该考生的档案退回了生源所在地。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招办经征求苗立新本人意愿,已将其调剂录取到内蒙古师范大学物理专业(本科)。目前,该考生正在办理入学有关事宜。

  省教育厅在作出严肃处理的同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高校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省教育厅将于近期组织专门督察组,对各高校招生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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