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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热线:公路边建房有规定

甘肃农民报

  

  律师同志:

   土地部门给我在公路边划了一处宅基地,我准备按土地部门定的界线在公路边建房时听说,在路边建房须与公路保持一定的距离。请问在法律法规上有何规定?

   读者 王某

  王同志:

   近年来,国家采取加大公路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以拉动经济增长的政策,使公路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每年通车里程都有大幅度增长。随着公路的开通,一些群众甚至个别单位受利益的驱动,在路边修房建屋,个别路段形成公路集市化,影响了公路的畅通,也埋下了交通事故隐患。

   为此,国家专门作了规定。《公路法》第五章第56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对控制区的划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作了具体规定。该《条例》第四章第31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虽然你有土地证,但在路边建房必须按上述法律法规执行,并据此确定房屋与公路的距离。不过,你最好到当地公路路政部门咨询或请他们确定建房的准确位置。

   本报法律顾问

   李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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