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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玉门讯(记者董开炜)俗话说,酒壮色胆。玉门市一农民酒后竟欲对一残疾妇女实施强奸,虽然未能得逞,9月4日,最终还是被玉门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3月21日中午,玉门市花海镇农民王某设宴庆祝自己的商业门店开张。当日下午4时许,王某酒后到邻居段某家邀请段某参加宴会,见段某瘫痪在床的妻子童某一人在家便起了歹念。借着酒劲,王某强行对童某进行猥亵,并欲进行强奸。童某大声呼救,段某闻声赶来查看,当场将王某制服并报警,王某随后被玉门镇警方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