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税改人均减负74元
■记者宋轩报道
民乐讯 民乐县认真落实税费改革和农业税调整政策,据实收缴、依法行政,农民人均负担较税改前降低74元,减负幅度达36.5个百分点。
民乐县研究制定了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和分配方案,确定“三定”标准,在全县范围内设立了监督监测点和监督员制度,对农民负担进行常年监控,有效防止了搭车收费、非法集资等“三乱”现象的发生。各乡镇严格落实农民负担收费制度,对全县各村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取消不合理涉农收费项目8项,对12个乡镇5465户农户因人少地多增负的57万元资金进行了清退,并于2003年一次性取消了农业特产税,为农民核定下发了《农民承担义务明白卡》。同时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对全县小学布局结构进行了调整,撤并小学33所,精简人员101人。在税费改革的大力推行下,农村税费征管工作逐步迈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