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公款成了“私产”
本报天水讯(记者王兰芳)为了“防止”厂里的公款“流失”,天水某厂厂长竟“别出心裁”,将厂里的40余万元公款神不知鬼不觉地转存至自己名下,使这笔巨额资金和厂里完全剥离。目前,天水市秦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以涉嫌职务侵占对此案展开调查。
今年3月份,秦城区某工厂部分职工联名写信向秦城区检察机关反映该厂一名姓赵的厂长存在经济问题。检察机关认真研究了职工来信后,将信转至秦城区经侦大队。据办案民警深入调查了解,发现赵厂长将厂里工人的风险抵押金、销售款等40余万元公款分几次提出后,在没有建任何账目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转存至自己名下。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赵厂长说,这么做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为了防止厂里的公款不被流失。
9月15日,记者在采访时获悉,天水警方已将其账户冻结,并以涉嫌职务侵占对此进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