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金龙珠”诈骗案开审法庭将延期宣判
狂骗374万害惨72人
本报酒泉讯(记者董开炜)酒泉人赵巍、赵刚兄弟以虚设的“金龙珠公司”作掩护,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非法集资374万多元,诈骗222万多元,制造了酒泉历史上罕见的“金龙珠”集资诈骗案。
9月14日,该案在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10个小时的审理,法庭于当晚9时30分宣布休庭,此案将延期宣判。
A非法集资374万元
法庭查明,1998年3月,赵巍在西安上学期间,以替人炒股为名,以高额利润分成为诱饵,在酒泉募集资金,以经纪人身份在西安一家证券公司进行股票交易。
1999年,赵巍与赵刚在酒泉注册了“酒泉金龙珠办公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私刻印章,编造委托交易书,以15%-30%的高额利润为诱饵,非法集资374万多元,在酒泉和西安两地进行股票交易,酒泉、玉门、嘉峪关等地先后有72人上当受骗。
B掩盖事实销毁证据
2002年8月,在集资人员多次催要其集资款而无法兑现的情况下,赵氏兄弟编造理由将部分客户的委托书及公司成立以来长达5年的全部财务凭证、账簿销毁。
案发后,警方在赵氏兄弟的住所及办公地点没有提取到公司的任何账目,二人也拒不交待账簿去向。
在今年9月14日的庭审中,赵氏兄弟的父亲突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正是警方先前没有找到的“金龙珠公司”的财务凭证和账簿。
C庭审五大辩论焦点
庭审中,赵巍、赵刚对大部分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对部分事实提出辩解,与公诉机关展开辩论。其中有关案件定性、属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涉案金额、适用量刑的法律条款、是否销毁财务账簿等五个问题成为辩论的焦点。
公诉机关陈述,在审查期间赵巍主动揭发了原酒泉市信用社西峰信用社主任刘兴龙、中国长城公司酒泉项目组经理程国栋有受贿行为,经核实赵巍有立功表现,建议从轻量刑。
本报记者董开炜通讯员李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