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在副市长苏君等人的陪同下,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检查组和省民政厅、卫生厅有关领导深入灵台县独店镇、什字镇等5个县直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估。
检查组由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副司长王治坤、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农村处、国务院扶贫办、卫生部政法司政研处、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专家、江苏省卫生厅基妇处处长共6人组成。在现检查场评估后,相继召开了由管委会16个成员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县上的专题汇报。该县自去年3月份确定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以来,共落实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748万元,农民群众缴存个人健康储蓄37.4万元。到9月上旬,全县共有144188农民群众报销医药费265.7万元,其中住院病人2390人报销医药费122.5万元,人均512.72元;门诊病人141798人报销医药费143.2万元,人均10.1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推行,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李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