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巴士”送实惠
———肃州区“村村通”客运网络试点工程调查
2003年,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确定在酒泉市肃州区、陇南市两当县、庆阳市环县实施“村村通”客运网络建设工程试点工作。日前,笔者前往肃州区进行了专题调查。
坐得起车,运得起货肃州区“村村通”试点工程计划投资508万元,其中省运管局补助254万元。到2003年底,共建成乡(镇)汽车客运站6个,行政村客运停靠点45个,并于年底投入试运营。
在汽车客运站经营管理上,肃州区实行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产权归投资者所有,经营权归乡镇所有,业务上接受行业管理的办法,在保证站点60%面积用于乘客候车外,其余部分可做多种经营,同时乡镇站可向客运公司按标准收取客运代理服务费;在经营者的确定上,依据行业标准,公开招聘,融资者享有优先权。经营者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运行方式上,采取统一线路、统一班次、统一进站、循环运行的城乡公交化运营模式,夜宿乡村班车,实现了老百姓从家门口方便、快捷、安全地走出来;在运营线路上,采取远近搭配,“冷热”捆绑、轮换发班的方式,使各客运经营者有利可图,竞相发展。
当地运管机构通过加强路单管理,对经营车辆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对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最初配置的5辆“乡村巴士”减免了两年的收费,并调低了运价,把“实惠”让给老百姓,使农民群众特别是偏远乡村的农民群众真正能坐得起车、运得起货、出得起门。
“村村通”还在试点阶段,但这一创举,已经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截至今年8月底,肃州区“村村通”网络共完成客运量98.6万人次,沿山片区人均乘车1.6次,实现营运收入478.5万元,其中东洞、红山两个乡级站及中寨、半坡、西洞等31个行政村客运停靠点实现多种经营,总收入15.16万元。
以运促路,以路促运“村村通”工程在肃州区试点以后,肃州区乃至酒泉市的通村油路建设,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2003年,肃州区基本完成了沿山片区177.3公里、沿国道312线片区88公里、沿中北部片区72公里的村级公路路基改造工程。
2004年又计划铺筑农村油路203.84公里,并完成200公里乡村公路路基改造任务,总投资1500万元。
在敦煌市,22个行政村农民自筹资金550万元,投劳1.2万多个,完成了通村油路106.7公里。
安西县完成了近300公里的通村公路路基改造工程。金塔县完成了芨芨乡等32公里的通村沙砾公路建设。据统计,由于“村村通”工程的带动,酒泉市2003年农村油路比重提高了14个百分点。
按照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的要求,酒泉市从组织结构、经营结构、运营结构等方面,加大对农村运输经营主体的结构调整。肃州区组建了全省首家民营农村客运公司“兴生”客运公司。安西县开通了双塔镇至酒泉的客运班线。今年上半年,仅肃州区沿山片区,增加商品流通量近15万吨,农民群众直接增收近60元。
同时,肃州区试点的沿山片区直接提供130个就业岗位,车站周围商业网点,还可提供就业岗位近300个。
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村村通”客运网络工程所带来的“实惠”有目共睹,各地申请、争取“村村通”客运网络建设的热情与日俱增。但是,网络建设、经营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出现的一些问题,才能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村村通”客运网络工程的顺利实施与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密不可分,但是部分地区,配套资金、无偿划拨建站用地、减免有关税费等承诺不能及时落实,部分行政村客运站建设还在“纸上谈兵”;在融资方面,各地普遍渠道单一;站点建设中,个别乡村仍然存在好大喜功倾向。我们建议,筹措配套资金时,应充分调动社会各个层面的积极性,运用参股、融资、项目法人招投标等多种市场运作手段,扩大融资渠道;在站点选址和建筑设计上,要坚持科学实用,同时鼓励支持对现有的商店、教室、仓库、民宅等进行改造利用,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限度的效益。
“村村通”网络要顺利运行,站点是关键。
为保证站点经营有利可图,必须坚持“依市建站、以市养站”原则,把旅客、货物集散地、集贸市场紧密结合,在保证车站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商运站”三位一体或“商运”、“商站”、“运运”、“站站”等二元经营模式,积极发展“代售代收”、“代售代运”、“代收代运”和货运配载、货运信息服务、小件快递、配送等运输相关服务项目,扩大经营项目,加强站点之间以及站点与商品流通市场间的联系与合作,开展连锁服务,开办交通超市,充分发挥乡站村点在乡村中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枢纽作用,不断提高车站自身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