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事业:
从“东方巨响”到和平利用核能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伴随着共和国55年前进的步伐,中国核事业走过了光辉灿烂的历程。很多上了年纪的中国人恐怕都不会忘记1964年10月16日那天,华夏大地上发生了怎样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此后那张“市民涌向街头争先抢购《人民日报》”的经典照片,以及“东方巨响”专属名词的诞生,都成了这则事件的两条注脚:1964年10月16日,中国成功地在新疆马兰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从“东方巨响”到和平利用核能,中国核事业从无到有,已建立起包括铀地质矿冶、铀浓缩、核燃料、元件制造、核武器研制等在内的完整核工业体系,拥有9台安全运行,总装机容量达701万千瓦的核电机组。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在核电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设备、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营运管理等方面,具备了相当的基础和实力,能自主设计建设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也具备了以我为主、中外合作建设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的能力。
1991年,我国与巴基斯坦签订出口30万千瓦核电站合同,我国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能够出口核电站的国家之一。
目前,我国已建成独立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几个拥有完整核科技工业体系的国家之一。随着核技术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国内从事核技术应用研究和生产的单位约300家,年总产值约400亿元,有些领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核技术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医学、资源、环境、公共安全、军事、科研等诸多领域,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在本国核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我国还积极与世界各国、相关国际组织等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双边和多边合作,1984年我国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此后陆续与18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协定,加入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核安全公约》等10多项国际公约或条约。促进了我国核电、核技术应用的发展,为推动全球核能和平利用和防止核扩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