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掉统计数据中的“水分政绩”
省人大建议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体制
本报讯(记者 徐静 见习记者 乔兴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从颁布到现在已将近21年,在改革开放事业不断深化和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今天,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统计工作渐渐失去了其应有的真实性。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8月上旬至9月中旬对我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我省在统计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调研发现,近年来,各级政府把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农民人均纯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乡镇企业增加值等与领导干部年终目标考核责任挂钩,下一级政府和部门为了完成这些指标,上报数据跟着计划走,成为统计数据失真的一个重要因素。与此同时,对统计调查对象认识不到位,造成迟报、拒报、虚报等现象发生。一些企业以保守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内外两笔账,提供虚假数据。负责调研工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茂盛指出,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虚报统计数据。有的私营企业聘用的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按企业领导的意图行事,领导说多少就上报多少。此外,由于统计工作涉及政府各个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又缺乏相应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致使各个部门、行业统计分工不明确,随意发放统计调查表,调查项目繁杂,造成了统计工作的混乱。
针对我省在《统计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省人大建议,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整合各类统计资源;规范统计调查制度,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同时,建议省政府制定《甘肃省民间统计调查管理办法》,颁布《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以规范《统计法》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