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时间:2004年9月21日
采访地点:广场波哥心快餐厅
被采访人:叶玫28岁
采访人:陈芊 本报记者
波哥心是很适合闲谈的地方,特别是这个初秋的午后。在二楼大厅里找一个临窗的座儿,要上一杯可乐,就可以消磨一下午。人少而安闲,没有人会注意你谈什么,谈多久。所以,今天和叶玫约谈,我又选择了这个老地方。
叶玫是个看起来还很年轻的女孩,但在眉宇神态间却有一种这种年龄女孩所没有的成熟,甚至可以说是沧桑。
叶玫说她大学毕业有7年了,可是,至今仍一个人生活,连男朋友都没谈一个。
可是,我以前谈过一个朋友,很早以前,在我还读中学的时候,我就和他好上了,那年我才16岁,在读高二。为了便于叙述,我就把他叫做昌吧。
昌和我在一所中学读书,他比我高一届。他是我们那所中学里比较引人注目的一个男生。一是因为他人长得精神,衣着打扮也精神,二是他家在我们那个小城是很显赫的家族,拥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公司,他父亲是董事长,他家很有钱。所以,昌在学校的穿着作派自然是与众不同。就因为这些优势吧,在读高中的时候,昌的周围有不少的女同学喜欢他,或明或暗地追求他。可是,最终我成了昌的女朋友。
我不算是一个漂亮女孩,相貌平平,在外貌上吸引不了异性;家里情况更是没法和昌的家庭相提并论,可以说是门不当户不对。
在外人看来,我和昌绝对是不般配,无论是相貌还是家庭都相去甚远。所以,我和他的交往从一开始就受到非议,不只是他人的不理解不看好,更主要的是两个家庭,无论他的家庭,还是我的家庭,都强烈反对我和昌的交往。他家当然是觉得我配不上他们的儿子,我这是高攀;我家也反对,理由是我俩不合适。
我家的反对除了我们两家经济上的现实差距外,却也认为昌他配不上我。因为昌除了相貌和家世,在其他方面他确实不如我。
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处事能力很强,在学校里很活跃。也许,就是这些吸引了昌,使他顶住了家庭的压力接受了我这个“灰姑娘”吧。而昌的学习成绩一直平平,可能就因为家庭条件优裕,他养成了凡事不上心,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性格。这些在认识他的时候我都清楚。为什么我会选择他?我承认最初的时候,是因为女孩子的虚荣。我从小就是一个争强好胜的姑娘,而昌当时在学校里可是好多女孩子艳羡的人物。另外,我选择昌也有很现实的考虑,“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毕竟昌的家庭优势还是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了我。
叶玫说到这里深深地吐了一口气,仿佛借此卸掉压在她心头的重担。她低头端起桌上的可乐喝了一口,杯中的可乐气泡爆裂迸碎,浮沫溅在她的手背上,她用餐巾纸轻轻地抹去浮沫。我注意到她的右手背上有道很深的疤痕,小指和无名指少了半截。她看我的目光落到她的手上,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把手一缩,用衣袖轻轻遮住。
说实话她的这点残疾她掩饰得很好,别人轻易发现不了。我对叶玫说道:“这么说,你和昌的感情不是特别好!”也不能这么说,日久自然生情,何况昌是我最初也是唯一的男友,他在我的感情世界中还是有着无法替代的地位。昌有些富家子弟的习气,但他又是一个很单纯的男孩子,在感情上很依赖我,对我很专一。我们曾经有过许多美好的时光。
大学四年,我和昌依然保持着情侣关系。但大学毕竟是个优秀的青年男女会集的地方,要说这几年我没有对其他男孩子动过心也不是事实,在浪漫自由的大学校园里,一个女孩子对她周围优秀的男孩子有好感,甚至产生爱慕之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我也仅限于动动情而已,并没有任何的言语行动背叛昌。可是,我犯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我有写日记的习惯,我把女孩子的心事像记流水账一样写进了日记里。
正是这些日记成了我和昌关系的隐患。
毕业以后,我回到了家乡。我离开了最初分配的那个小单位出去和朋友合伙干,只两年时间,我们的那点摊子就干得有声有色,赚了一些钱。我一直很相信自己的能力,我想不靠他们家我一样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好好的。可是,昌不这么想。他是个胸无大志得过且过的人,他对我说,何必自己这么辛苦,向他父亲低个头,这一切不就都来了!
但我偏不愿意低这个头。
那时侯我们已经开始同居,我已经攒了钱准备和他结婚。可是,昌在我去外地办事的时候,竟然擅自撬开我的抽屉,偷看了我的日记,我大学期间的日记,甚至包括我中学时和他开始谈时候的日记。他开始怀疑我,怀疑我上大学的时候和别的男同学有什么关系;怀疑我和他谈对象动机不纯,就像他家里所猜测的那样;怀疑我看不起他,心里压根儿没有他……我从外地回到家里,看到的是一地的日记碎片!他已经搬回他家住了。看到这一切,我的心一下子降到了冰点。
后来我们还是和好了。他向我承认了错误,我也原谅了他,他又搬回来了。但现在想想,那件事后,他表面上和我和好了,但心病却始终没祛。因为这个心病,他老和我吵架。最后,他向我动了刀子。
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做?一切都是好好的,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来了几个同学朋友,因为我马上准备办婚事,我们在装修一新的客厅里聊,昌也陪着坐了会。我让他去休息,他那两天太累,又有些感冒。可是,他没有去卧室,而是去了厨房……没有任何的先兆,面对昌突如其来的攻击,在场的人都傻了,我也傻了!只是本能地用手和胳膊护住头。
昌像疯子一样拿着菜刀在我身上乱砍,等到那几个人回过神来,奋力上前抱住昌夺了他手中的菜刀,我不知道已经挨了多少刀。我麻木了,感觉不到疼,只觉得一股股热热粘稠的液体从身上各处往下流。我唯一一个清楚的念头是我要死了。我在医院住了一个来月,出院后来到了兰州,我只想远远离开家乡,离开这一切和痛苦相关的记忆。
“那昌呢?他怎么样了?”我问叶玫。叶玫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他被判了缓刑。看到我不解的目光,叶玫说:“是我要求的,按律他该判上六七年,但那样他这个人也差不多就毁了。我不想这样,毕竟我们曾经相爱过。”“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那会儿他神经是不是不正常?”我问道。“他没什么不正常。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为什么。大概是爱之切转而恨之深吧。后来,他打电话跟我说他后悔了,但说这些有什么用呢?一切都太迟了。”窗外飘着细细的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