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一”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10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一)、5日(星期二),10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6日(星期三)、7日(星期四),10月9日、10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特别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假期安全。同时,要切实搞好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200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