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奥运盛会举世瞩目,目前奥组委已开始征集奥运吉祥物。中华儿女是龙的传人、龙的形象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是团结、合力、奋进的象征,代表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甘肃是以“龙”为图腾的人文始祖伏羲的故乡,为了表达西部人民喜迎奥运的赤热情怀,进一步宣传甘肃,宣传龙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受奥组委委托,由我省推荐“中华龙”为奥运吉祥物。为了广泛动员全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规范、有序、高效、高质量地开展这一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征集原则遵循“广泛动员、重在参与、精巧设计、精心制作”的原则。
二、征集评选办法采取广泛征集与委托专业部门设计相结合。个人、单位均可参加。
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网上应征作品,所有作品均应通过邮局邮寄甘肃省伏羲文化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州作品由各市、州体育总会负责征集选送。交稿截至日期为2004年11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吉祥物的评选由专家评定。并将初评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最佳方案于11月26日前上报奥组委征集办公室参加全国评选。
三、吉祥物设计标准和要求总的要求是按北京奥组委的设计标准和要求进行。
(一)设计标准1.必须形象可爱,深受儿童的欢迎,同时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的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牷2.必须具有中华文化特色,反映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理念,体现奥林匹克精神牷3.必须是令人耳目一新的形象牷4.具备灵活性和商业开发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小到别针,大到一人高的卡通形象牷5.适用于各种材料:无论金属制品还是毛绒玩具牷适用于各种领域,特许产品(T恤、背包、水杯、文具)到二维、三维动画(电视、因特网、光盘、手机等)以及奥运会景观等牷6.可以表现和描绘每一个奥运会项目牷7.必须与整个奥运会形象及景观相融合牷8.有别于以前各届奥运会、重要的国际体育比赛和国内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吉祥物设计牷9.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能够使其具有故事性和人格性。
(二)对吉祥物作品的奥运尺度要求北京奥组委对吉祥物参赛作品提出的要求主要包括:具有中华文化特色,形象可爱,深受儿童欢迎,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吉祥物还须具备灵活的商业开发价值,广泛适用于从特许产品(T恤、背包、水杯、文具)到二维、三维动画(电视、因特网、光盘、手机等)以及奥运会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应征吉祥物作品应以下几部分组成:一份参赛吉祥物的核心设计方案,有一个或者一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卡通形象组成。在核心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吉祥物参赛设计图稿还应含有从事“马术”、“游泳”、“跑步”、“自行车”和“艺术体操”五个奥运会运动项目的扩展设计,如参赛人愿意,也可以提交其他运动项目的扩展设计。
四、奖励
1.初入围作品50个(套):初选作品每件(套)奖励100元
2.再选入围10件(套):500元/每件(套)
3.首推作品3件(套):3000元/每件(套)
4.北京奥组委入选作品,我省奖励1万元
联系:办公室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马先生蒋女士
联系电话:0931—8465941———5626、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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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
甘肃省伏羲文化开发建设领导小组
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