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签合同捞财217万
王晓林涉嫌合同诈骗案昨日开审
9月2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王晓林涉嫌合同诈骗一案,1995年5月至2000年9月,王晓林在任兰州市陇大物资公司、明天置业有限公司、豪林伟业绿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期间,先后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郑州市工矿产品进出口公司等三家公司货款达217万元。事发后王晓林携款潜逃。
2003年12月6日王晓林因涉嫌诈骗罪被兰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4年1月14日被依法逮捕。在当天的法庭上王晓林对部分犯罪事实不予承认,本案将择期宣判。
郑州骗钱53万
1995年5月12日,王晓林在任原兰州市陇大物资公司法人期间,利用硅铁货源紧俏,谎称自己有硅铁现货120吨,诱使郑州市工矿产品进出口公司与其公司签订了一份120吨硅铁购销合同,总金额53.4万元,合同约定由兰州市陇大物资公司于同年5月30日前将货发至天津军粮城站,并特别规定款到即发货。
5月29日,郑州市工矿产品进出口公司以汇票方式向兰州市陇大物资公司支付了货款,王晓林得款后,携款潜逃。
茂名诈财66万
2000年4月,王晓林在经营原兰州明天置业有限公司期间,用先履行少量合同的方式,于4月7日和29日与广东茂名市交通物资供应公司签订250吨减顶油、价款53.3万余元和500吨减顶油、价款114.7万余元的两份油品购销合同。茂名方面从4月8日起先后5次支付货款95万元,而王晓林只供货100吨减顶油,金额21万余元,同年7月茂名方面发现受骗后,从王晓林处追回货款7万元,王晓林携余额66万余元逃跑。
珠海再骗97万
2000年9月23日,王晓林在任原兰州豪林伟业绿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期间,伪造了一张1000吨锌锭批条,以每吨9800元的价格与广东省珠海市珠光公司签订了一份500吨锌锭购销协议。
9月25日,珠光公司付货款110万元。之后,王晓林用此款从白银公司以每吨10900元的高价购买锌锭100吨,并将此100吨锌锭提货单伪造成200吨交给珠光公司。
9月28日,珠光公司又付货款64万余元。而王晓林只向珠海供货68.52吨(价值67万余元)。同年11月珠光公司发现被骗后,追回货款10万元,余款97万余元被王晓林据为己有。
本报记者荆雯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