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甘肃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申报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示的通告
2004年9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了建立甘肃连城自然保护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工作,现对甘肃连城自然保护区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甘肃省环境保护局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以及反映的意见和问题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04年10月11日-20日
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10-66111423(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zhou.haili@sepa.gov.cn
来访地址:北京市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新闻出版大楼
三、甘肃省环境保护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931-8884335(兼传真)8418866
通讯地址:兰州市皋兰路249号
邮编:730030
电子邮件:fan555@sohu.com
来访地址:东方红广场统办2号楼8032、8034房间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