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露天烧烤现象,一直让人十分头疼。管理部门屡禁不止,舆论呼吁劳而无功。可能正因为如此,刚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才为其专门列了一条:市区内不得从事露天烧烤,饮食企业不得在店外设置炉灶,违反者将由环保部门给予处罚。
作为一个市民,我非常希望针对露天烧烤的条款通过审议。
同样,我想列举露天烧烤的“四大罪状”,表达一个兰州市民对露天烧烤的态度。
露天烧烤的第一条罪状是污染环境。不论是早餐,还是宵夜,兰州街头巷尾处处都有生意红火的烧烤。而烧烤之所以要“露天”,就是因为烟气污染严重——房子里面难以承受,于是就搬到室外。君不见,哪个露天烧烤摊点不是烟熏火燎?谁能想象,这种操作方式怎样在室内进行?除了大气污染,露天烧烤对地面污染也有目共睹。试问,哪个露天烧烤摊点呆过的地方,不是黑乎乎一片、黏糊糊一片?
露天烧烤的第二条罪状是安全隐患。烧烤的主要消费人群是青少年。于是,中小学门口以及进出中小学的路口,差不多都是露天烧烤的乐园。学生每天流动的高峰期,也正是露天烧烤的高峰期。一边是油锅沸腾、炉火闪烁,一边是人流如织、摩肩接踵。所以,露天烧烤给人的一个重要印象,就是“越是危险越向钱”。许多家长之所以要天天接送孩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防露天烧烤。我的孩子已经六年级了,但我还经常叮咛她,走路离烧烤摊远点。
露天烧烤的第三条罪状是卫生差劲。除了对环境卫生的污染以外,露天烧烤本身的卫生状况也让人十分担忧。一则清洗条件差,一盆水打天下;二则防护功能低,扬尘直入,蚊蝇径来;三则菜品质量没保证,新鲜不新鲜、干净不干净只凭个人良心。
露天烧烤的第四条罪状是逃费漏税。许多露天烧烤摊点,都属于流动作业,早餐时出摊,早餐一过收摊;晚上七八点摸黑布点,凌晨时分人稀时撤离。所以,相当一部分露天烧烤摊点都是无证经营。费没办法收,税也没办法收,露天烧烤摊点因此也成为偷逃税费的重要成员。
基于此,我作为一个兰州市民,强烈呼吁通过立法,将露天烧烤清理出局。当烧烤不再露天的时候,我们或许还能为它找到更多的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