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10日下午5时,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清泉中队在例行日常公路检查时,发现新疆新源县农民马文成驾驶的夏利车后备箱内放有大量的有刺激气味的块状可疑物品,即暂将车辆扣押,并对马文成及随乘的韩永林、刘丽红3人留置盘问。在玉门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介入侦查后,经初步审查及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查鉴定证实,此案系一起特大运输、贩卖大麻毒品刑事案件,并查获麻烟毒品45公斤。
据调查,2004年9月28日,犯罪嫌疑人马文成在与新疆霍城县农民韩永林电话联系中得知韩在宁夏固原县有大量的麻烟(属大麻毒品系列的一种)出售。遂于当日分3次向韩永林现金卡上汇款1.7万元,并驾车前往宁夏准备购买后运输到新疆境内贩卖。
10月9日,马文成在宁夏固原县从韩永林手中购买麻烟毒品45公斤驾车返回新疆,韩永林与其妻刘丽红二人随车一同前往,途经玉门市清泉境内被查获。
目前,涉案人马文成、韩永林已被玉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刘丽红因患有精神疾病,且未涉及此案,故解除留置盘问,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杨旭升蔺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