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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嘉峪关讯(记者杨恒)嘉峪关市严格依法征地,对国家征地补偿费用不欠分文,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
近两年来,嘉峪关市严格合法征用农民集体耕地,在西气东输和清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等大型项目建设中,涉及征用农民耕地近百亩。根据相关规定,嘉峪关市按补偿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总额为146万余元。其中土地补偿费83万余元,安置补助费62万余元,全部支付被征地农民个人,做到了征地事务公开,补偿费用公开,未发生因征用土地问题而引发的上访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