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汇)昨日,《甘肃省2004-2005年冬春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感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出台。
方案规定,凡未经省卫生厅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非典、禽流感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等相关活动;对因预防、检测措施不力导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感疫情传播蔓延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同时方案明令禁止宰杀、烹饪、销售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和病禽,并明确了两种传染病的病例诊断及报告程序、首例病例的判定方式,安排部署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测工作。
据悉,省卫生厅将于近日就方案落实情况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