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多天的昼夜奋战,玉门镇公安分局民警成功摧毁了一个由青少年组成的系列抢劫团伙。
这些正值花季的少年,本应坐在教室里接受教育,可是他们为贪图个人享受,竟然大肆危害社会治安,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法律的惩罚。
8月7日凌晨3时左右,玉门镇派出所接到一居民报案,称他的两个朋友遭人抢劫伤害,现一死一伤。接到报案,玉门镇公安分局民警火速奔赴案发现场进行勘察,据受害人反映,实施抢劫者竟然是几个少年。
该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分几路对全镇重要出口、公共场所、商业网点、居民小区等处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8月7日下午4时许,专案组民警在镇北门村居民出租房走访时,发现一个操外地口音的男子形迹可疑,并在该出租房内发现一条沾有血迹的蓝色牛仔裤。
这引起了民警的高度重视,经调查,其与一名姓汪的男子租房住在一起。随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到南门村汪某住处,在租房内,民警又发现一件带有血迹的衣服,并初步断定其与“8·07”抢劫杀人案有关。经突击审讯,王某和汪某供认了8月7日的作案事实。
根据两人交待,专案组分头出击,于8月8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金某、师某、赵某、李某。之后,经秘密侦查,调查走访,专案组又于8月27日在太原抓获于某,9月4日在玉门镇抓获马某。经审讯,他们交待了作案事实:8月4日晚,王某、汪某和杨某(潜逃)在镇上抢走一名男子的400元现金和1部手机。案发后,该男子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3人侥幸逃脱。
8月6日晚,王某、汪某、师某、金某、赵某、于某、杨某、马某8人聚集在汪某处,8人以王某、汪某为首,从当晚8时至次日凌晨3时左右,分头在镇上寻找“目标”。不久,王某等人在新城区街道上发现两名醉酒男子,遂尾随跟踪准备下手。这时,从旁边窜出一男子李某,也准备抢劫这两人,王某等人不愿与他人“分享”,忙抢先一步冲到两人面前,因要钱时遭到拒绝,其中两少年遂持械刺伤对方,然后抢走了600元现金和一部小灵通。此时,以汪某为首的另外4人也瞄上了这两个男子,只是来晚了一步,看到两男子倒下,9人仓皇逃离现场。没有抢到钱的汪某心怀不平,便和李某、赵某来到新城步行街继续寻找目标,凌晨4时许,他们见一网吧里走出一对男女,遂拦住两人去路,经搜身抢了230元后逃跑,事后,这对男女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据马某交待,8月7日,他从嘉峪关潜回到玉门镇老家黄闸弯乡躲藏。期间,他得知村上王某家境殷实,家里白天只有媳妇曹某,便在9月4日中午携带麻绳潜伏在王某家附近,趁曹某不备扑过去勒住她的脖子,索要钱花,曹某不惧威胁,并与之进行搏斗,马某看无法得逞,只好溜走。
眼下,这个少年系列抢劫团伙案中,除杨某在逃外,其余涉案人员均已抓获。
8人中,年龄最小的16岁,最大的19岁,基本都来自农村。
他们抢劫的目的,就是想有钱花,享受一下城里人的生活。目前,上述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审理工作在进一步进行之中。
案子虽然破了,可留给人的却是深深的思考。
8月4日发生的那起抢劫案,当民警找到受害者核实此事时,对方才向民警承认了被抢的事实;8月7日发生在步行街的那起抢劫案,至今受害者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两起案件,因为没有及时向警方报案,而延误了破案的最佳时机。
9月6日,笔者在玉门镇公安分局见到了年仅16岁的马某,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他流下了忏悔的泪水,谈到作案动机,马某回答说,自己生活在农村,与城市相比,贫富差距太大了,所以心里极不平衡,也很自卑,加之家庭对他的冷落和漠视,最终导致他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在此,笔者希望社会、家庭、学校能给这些生活在城市边缘农村的孩子多一些关爱和帮助,让他们的生活少一些阴霾,多一些阳光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