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一外商到某市洽谈一重大合作项目,入住宾馆时丢了钱包,该市市委书记、市长得知此事后,立即责令公安机关限期破案,公安人员全体出动,当夜就破了案。但第二天,外商却中止了投资谈判,悄然离去,让当地领导百思不得其解。
原来,外商了解到该宾馆附近曾发生过多起抢劫案件,公安机关侦查多时也没有进展,而这次在市党政主要领导的亲自“干预”下,公安机关放下所有工作竟神速地抓获小偷!这让外商顿生疑虑:今天为吸引我投资,市领导可调动司法机关全力为我服务,明天假如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和当地政府发生矛盾,对簿公堂时,司法机关是依法律办事,还是按书记、市长的意图执行呢?
应该说,这位外商的疑虑并非多余。
目前我们正在着力建设法制社会,人们的法制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全社会的法制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不少地方仍有“权大于法”、“人情干预法”的现象,存在着“人治”与“法治”的冲突。有的时候,尽管人们的出发点很善良,如该市的“高效”执法抓小偷一事。但在这种环境里,“法”的至上性、惟一性受到质疑,这就很难保证市场主体在实际运作中的公平、公正,很难确立起市场经济所需要的高效公平的法制环境。外商投资,首先考虑的是资金安全,其次才是资金盈利。许许多多的优惠条件纵然可让外商盈利,但外商心里对自己的资金安全性没有“底”,对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产生了怀疑,他们还有投资的信心和决心吗?
当前,各地正在按照省委提出的“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的总体要求,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当地经济的重头戏,纷纷打出种种优惠政策来吸引客商,引进项目。但首要的必须明确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要给外商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真正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干事创业的环境,树立以“法”为惟一标准的“游戏规则”。
有诺不践,口惠而实不至,甚至搞起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肯定是留不住外来客商的;相反,一味地超乎正常地“照顾”外商、“优惠”外商,无疑会把理智的外商吓跑,也是引不来资金和项目的,这一点我们务必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