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基层建设三年规划有新举措
报讯 近日,在全市法院基层建设座谈会上,中院院长董福寿对基层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司法管理要整体推进,审判工作要加强联系,上下协调,县区法院的立案收费标准、裁决判赔标准、案件评查标准要相对统一。简易程序适用、民商案件速裁、诉讼调解结案等法院改革的成功经验要在基层法院全面推广。加强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力争2006年底,45岁以下的干警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使本科学历的干警由目前的36.5%上升到60%。要从规范法官职务行为,防止审判权力滥用入手,紧紧围绕教育、监督、管理三个环节,逐步建立一套符合法院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促使法官“不愿为”、监督法官“不敢为”、制约法官“不能为”。法院硬件建设、软件建设要整体推进,抓好审判法庭和办公大楼建设,设立图书阅览室,增加交通通讯工具、网络管理设备,提高工作效能。要积极营造法院先进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注重把法院文化建设与政治理论学习、审判工作、争先创优、教育培训、文体公益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文明和谐、整洁有序、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成为弘扬司法文明的有效载体。通过整体推进全市法院的工作,全面实现最高法院提出的“683”要求和省高院提出的“六个加强”目标。
( 张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