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要对研究生德行负责
□ 许锋
学问与道德不矛盾,反而是一对孪生姐妹。在诚信社会体制下,德高望重的人是令人尊敬的。
研究生有学问,学问是怎么来的?我相信绝大多数人是靠真正的“研究”并真正地做人才德才兼备的。但是不排除一些人满腹经纶的背后,采取了种种为人鄙夷的手段,比如抄袭、请客送礼,更有甚者,则动用卑劣的手段以达到“学富五车”的目的。这样的人或许学问水涨船高,却败坏了社会风气,玷污了学术神圣,并最终导致研究生教育失去诚信,损害了更多人的利益。
导师对于研究生的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何让导师对自己所带的研究生既修好学问,又修好品行,上海交通大学率先规定:如果研究生学术道德出现问题,导师将是第一责任人。据了解,该校出台了《关于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求导师要直接负责做好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教育和引导研究生培养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对学风不正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问题,应及时察觉,认真处理。
身为导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是惟一目的。在日益浮躁的社会大环境下,导师在对学生学问负责的同时,更要对其品行与道德加强监管,如此培养出的学生才能健康地走入社会,在社会各个行业中发挥作用,体现出研究生真正的学术价值和道德样本。
属于传统道德层面的东西大约不难区分。我相信,一个劣迹斑斑的人是迈不进研究生大门的。所以,学术道德更为隐蔽,更为巧妙,但它往往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做人、处世态度以及对物质与精神的追求。在当今社会形式下,学术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十分有机或复杂地融入了社会肌体,所以,学术也有不道德,也有腐败,也有五花八门的玄机。身为导师,就是要告诫、训导自己的学生做学问的前提要行得端、坐得正,这样的学问和研究成果才能经受住时间与历史的考验。
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官员提拔干部要承担连带责任,导师培养学生要推行问责机制,权力决策者要承担决策失误之果——一环扣着一环。这是监督机制落到实处的体现。只有监督才有责任,只有责任才有利益。上海交通大学出台的这一规定最终也要落到实处,谁带的研究生出了问题,谁就要失去既得或应得利益,甚至丧失某些权利,甚至会成为反面教材。那是因为,研究生本该秉承导师的学问与学风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达不到这一目的,导师汗颜。和提拔干部异曲同工,你想想,我们要是指着谁的脊梁骨说就是他提拔了一个贪官、一个腐败分子、一个败类,他心里又怎么想?
况且,道德与诚信是一切的前提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