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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村34个煤矿的发展“心结”
——窑街“企管村”生存难题调查
本报记者 贾治堂 见习记者 房惠玲
窑街煤电公司认为,窑街4个村村民所办的34个小煤矿,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地方政府直接管理;而红古区政府则认为,窑街4个村27年来长期脱离政府,是典型的“企管村”, 因而村民所办的煤矿应该由煤电公司负责。在10多年的争吵中,34个小煤矿成为“被抛弃的孩子”。
“庆幸”中成长起来的34个小煤矿怎么也没有想到,主管单位的长期缺位为发展埋下了“炸弹”。2005年9月6日,“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组”强行拉闸停产时,煤矿老板们才意识到事情远比他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停产整顿后的34个小煤矿将何去何从,以及4个村6696人的归属,再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最后的“企管村”
出租车艰难地行驶在颠簸不平的村道上,顺着司机手指的方向,记者沿途看到许多塌陷的明显痕迹。一严重塌陷处,6根电线杆陷进地面一大半,电线伸手可及。村道两旁的墙体上也布满了裂缝。在司机的眼里,这些都是习以为常的了。他告诉记者,“最近又有150间房子整体塌陷了”。
窑街的下街、山根、滩子和下窑4个村都有一个特殊的称呼——“企管村”。村里没有耕地,村民惟一的谋生之道就是依靠当地的煤炭资源在“矿上做工,跑运输,或者倒卖煤炭”。虽是企管村,可除了主管部门外,其村民自治性质则和其他村没有区别,仍然设有村民委员会。窑街煤电公司的屈耀辉把此比作是“中国最后一个总经理管农民”的村子。
1978年,为了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兰州市政府和窑街矿务局(现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把窑街4个村子(下街、山根、滩子、下窑)的2000多口人和全部耕地整体划归于窑街矿务局管理,矿务局也为此成立了矿队结合办公室。27年过去了,4个村子“壮大”起来了,由以前的600多户增加到了现在的1767户,人口近7000人,并通过集体和个人联合的形式开办了34家小煤矿。但时过境迁,无论是34家煤矿,还是4个村村民的长远发展问题,对于煤电公司和红古区政府来说都有说不清的委屈,成了两家难以了结的“心结”。“他们宁可让别人戳脊梁骨,也不愿承担应负的责任”。一位村民说。
2005年8月15日,国务院通报了广东兴宁市“8·7”特大煤矿透水事故,要求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煤矿。9月5日,省安监局和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局联合成立执法检查团,分4个组对全省的大小煤矿进行检查。9月6日,红古区窑街4个村的34个小煤矿首当其冲被强行拉闸停产,原因是这34个小煤矿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没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
9月8日,记者来到了山根村70岁的王连珠老人家中。走进昏暗的土坯房子,一股腐臭味扑面而来,村民告诉记者,“没有钱买菜,老人只能在市场捡菜叶子,菜叶子容易腐烂”。老人告诉记者,儿子和媳妇都在小煤窑上干活,最近小煤矿停产,不得已都去青海打工了。和王连珠老人一样,窑街4个村的许多家庭因这次停产整顿被迫中断了“主道粮”。红古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停产整顿,直接歇业工人达1600多人。
滩子村地处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采煤区域,有限的耕地由于采煤塌陷遭到彻底破坏。当地农民无耕地、无工作、无生活保障。村民们仅靠每年每户不足千元的青苗补偿款和每季度140元的低保金过日子。走进滩子村的村口,许多村民都围了上来,从村民七嘴八舌的议论中得知,自从去年12月滩子村罢免了村委会领导以后,至今没有选举出领导。村民肖保山说,滩子村村民拿不上低保,而村干部的月工资却高达3000多元。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包括本报在内的6家媒体都对此事进行了报道,省市调查组也相继对此进行了取证调查,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大家对此愤愤不平。
村民冶庭虎告诉记者,窑街的菜价比海石湾要便宜三毛钱,但还是卖不出去,“农民太穷了”。窑街的经济不但随着煤矿停业衰败每况愈下,而且社会问题随之而生。让冶庭虎担心的是最近治安情况特别不好,“僻静处,大白天一个人都不敢行走”。
窑街还有一个现象叫“吃老子”。64岁的王伟业以前是矿务局的工人,他告诉记者,本想退休后能享几天清福,可儿子、媳妇都没有工作,一家5口人只靠他仅有的一点退休金来维持生活。他开玩笑说:“到了这般年纪,不仅要养活儿子,还得养活孙子。”
曾在窑街当了8年党委书记的红古区委宣传部张副部长认为,窑街4个村农民27年长期脱离政府,没有体会到改革开放的伟大,更没有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教育,是目前我国最后一处没有生产资料的农民。长期以来,这里的人依赖性很强,靠煤吃煤,“冬天不冷,夏天不饿”,缺少风风火火奔小康的闯劲。
主管单位“丢失”了
红古区下街村马忠民煤矿是这此停产整顿的34个小煤矿之一。老板马忠民见到记者后第一句话是,说是没人管,但管的单位却很多,都是要钱收费的;说有人管,截至目前还在互相推诿,搞得很僵。事实上,这次停产整顿34个小煤矿,主要原因是四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以及营业执照)不全。马忠民说,不是我们不办,而是找不到主管单位,他们都互相推诿。
那么到底谁是主管单位,为什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呢?事情源于2002年的一纸文件。
2002年,国家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对乡镇煤矿实行了关井压产,窑街煤电公司曾以157号文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对34个小煤矿的性质予以明确界定。12月27日,受杨志明副省长委托,省长助理陈刚召开了会议,并将会议纪要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到有关单位。会议明确,窑街4个村从1978年划归窑街矿务局管理,并成立了矿队结合办公室,统一管理村民的生产生活。村民个人或联办的多处小煤矿,挂靠矿队办管理。考虑到历史原因和当地村民的实际困难,34个小煤矿可按乡镇煤矿对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
2003年1月3日,兰州市召开了清理整顿现场办公会,会议要求34个小煤矿立即停产整顿,整顿自检合格的矿井提出申请,由窑街煤电公司按照有关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向清理整顿小组提出申请,由区、市、省有关部门分级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发“四证”。事情原本很简单,但是直到今天,煤电公司和红古区各执一词,认为自己不是主管单位。
红古区政府认为,目前窑街煤电公司矿队办34个小煤矿“四级验收”无法贯彻落实,主要是因为主管单位窑街煤电公司未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窑街煤矿所辖村民开办煤矿清理整顿问题的议定事项》和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窑街煤电公司所辖村村民开办小煤矿清理整顿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纪要通知》精神进行初级验收,使四级验收无法进行。虽然目前窑街煤电公司矿队办村民办的小煤矿已有31家被评为B类矿井,但是由于主管单位不全,无采矿证,也无法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红古区一位副区长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如果无条件地将包袱甩给红古区政府,“这个区长他宁可辞职不干”。红古区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告诉记者,谁都知道4个村20多年前就归矿务局管理,当时为了社会稳定,矿务局也默许村民开矿,所有的问题都是煤电公司在管理,现如今一推了之,其目的是在“抛包袱”、“甩问题”,是在推卸责任。
而窑街煤电公司则对文件另有一番理解。
窑街煤电公司安监局副局长王学政说,按照省政府的文件,2003年1月,窑街煤电公司积极配合红古区有关部门进行了清理整顿工作。到2004年下半年,安全整顿工作基本结束,经兰州市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安全评估,34家小煤矿中达到B级标准的有12家,达到C级标准的有18家,达到D级标准的有4家。从这一点上讲,红古区已经介入管理,怎么能出尔反尔呢?王学政说,在2004年安全评估中,红古区将原滩子村、下街村、下窑村、山根村×××煤矿全部更名为红古区×××煤矿从去年至今红古区多次对34 个小煤矿进行安全检查这些从政策和监管上的介入实际上已经承担起安全责任同时34个小煤矿的资源补偿费及营业税、工商管理费等都是由红古地方政府在征收。所以我们认为这34个小煤矿应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现存的34个小煤矿不是矿办小井”,窑街煤电公司的一位领导斩钉截铁地告诉记者,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有明确的界定,“矿办小井”是指由国有企业在本矿区开办或者其他矿区开办和管理的各类煤矿的总称;而“乡镇煤矿”是指由乡镇、村集体投资开办,或由个人独资开办,或由集体、个人集资参股开办的除国有煤矿及其矿办小井以外的其他各类煤矿的总称。
关于小煤矿的管理和隶属问题,王学政认为,国务院的相关文件很明确,“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关闭非法及不合法的小煤矿工作由地(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王学政说,34家煤矿早在2002年就已经界定为乡镇煤矿,既然是乡镇煤矿,我们作为企业是没有权利参与的,也无权管理。
窑街煤电公司屈耀辉局长说,27年前,兰州市一纸文件把4个村划归煤电公司,当时是历史的需要,实质上多少年以来,4村的村民还是农民,那么,农民所办的矿,怎么能由企业来管理?屈局长告诉记者,这些年煤电公司自始至终都没有管过,只是做了个登记,事实上近几年红古区政府一直参与管理。屈耀辉说:“有好多矿都在私下转卖,如果是归煤电公司管理,早就应该关闭,虽然在报废区,但对大矿的影响或多或少还是有的,只是企业没有执法权,况且也不归我们管理。”
2005年5月10日,窑街煤电公司在向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报告中说,34个小煤矿是上世纪80年代“有水快流原则”的产物,窑街矿区最多时达278个,小煤矿既有红古区各乡镇开办的,也有矿队办村民开办的,还有外地农民开办的,这些煤矿在大矿的报废区内,窑街煤电公司从未支持和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也不存在任命矿长的问题。
最有戏剧性的是,两家为了推卸责任,红头文件便成了“鸿书”。记者在采访期间看到,红古区在8天时间里一连向窑街煤电公司发来两个文件,前一个文件是传达行业精神,后一个是对34家煤矿停产整顿的监察意见。窑街煤电公司也是“礼尚往来”,重复的理由重复提,也向省煤矿安全管理局做了“情况汇报”。
是财富?还是包袱?
记者了解到,34个小煤矿中,绝大部分属于合法经营,身受其害的是他们没有主管单位,因而拖延了四证的核发。煤矿老板马忠民说,现在他们成为两虎相争的牺牲品,安全评估达标一年多了,就是拿不到合法的手续。
记者在窑街采访期间,看到许多拎着行李外出打工的农民。一位去年刚转包煤矿的老板面对记者的采访机愤愤地说了一句。“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便扬长而去。在4个村走访期间,随处可见塌陷的痕迹由于窑街整个经济萧条,村民们无所事事。在下窑村的一处墙根下,记者碰到一群“扬沙子”的年轻人。出租车司机说:“在他们眼里,窑街的明天和今天一个样。”
早在1999年,兰州市的一位老干部在多种场合和会议上呼吁,“窑街今天是6000人,10年后是多少人,20年、50年后又是多少人?不妥善安置是社会最大的失误”。实质上,窑街4个村的长远发展问题不是没有重视,历届政府都花了大量的精力在探讨和研究,“要想发展,只有重新配置生产资料。配置生产资料惟一的办法就是移民、搬迁。”但是一提到“搬迁”二字,矛盾就出现了,钱从哪儿来、人到哪儿去。事实上,34个小煤矿的归属问题不仅是红古区头痛的问题,也是兰州市和省委省政府所关心的棘手问题。自2001年以来,兰州市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并将会议内容报告省政府,要求明确管理职责。2005年6月1日,陆浩省长主持召开了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关于窑街矿队办4村村民所办的34处小煤矿的安全监管问题,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的要求,由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安全监管局和兰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9月6日,在联合执法检查汇报会上,兰州市的有关领导认为,34家小煤矿归兰州市红古区管理实为不妥,原因是窑街煤电公司矿队办的34个小煤矿是历史遗留问题,矿队办所辖的4个村又是问题的焦点,直接关系到1767户、6696口人的工作、生活及社会稳定大局。
红古区的领导认为,窑街煤电公司“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是有步骤的,首先是推开小煤矿,然后甩掉4个村,因为每年的青苗补偿费就高达几百万元,而且村民的长久生计是大事。窑街煤电公司的一位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事情很简单,红古区从心底里是要接收4个村以及34个小煤矿的,目前只是在讨价还价,据说他们开口就是2个多亿。这位领导告诉记者,“煤电公司不是不讲理,安置村民的费用当然是要给的,但不能异想开天的漫天要价”。
红古区政府达选忠副区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4个村和34个小煤矿是历史遗留问题,比较敏感,目前在正式文件下来之前,他不好发表自己的看法。记者多次试图查看红古区接收4个村的具体方案,红古区政府办公室赵主任告诉记者,此件已经报请兰州市,属于机密不便透露。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