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
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的决定 2005年9月2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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