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三论深入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骨干力量,是我们党联系农村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深入扎实地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坚持正面教育和引导,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贴心人,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
我省多数农村自然条件差,生产生活环境严酷,每发展一步都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村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农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这既得益于党的好政策,也与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吃苦耐劳、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埋头苦干密不可分。必须看到,农村干部工作在最基层,处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处在各种社会矛盾的交织点上,承担的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村干部,名义上是“干部”,实际上还是农民,既要自己脱贫致富、养家糊口,还要操心群众冷暖,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维护一方稳定,工作十分辛苦。因此,各级党委都要真正重视、理解、关心和爱护农村基层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对他们高看一眼,厚待一分,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帮助他们做好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基层干部肩负着更重的历史责任。党的每一项方针政策最终能否在广大农村见到实效,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素质过硬、甘于奉献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十分繁重,农村基层干部面临的任务也更重,压力也更大。因此,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级党组织要在对他们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同时,坚持正面教育和引导,客观、公正、辩证地看待他们存在的问题,多了解他们的思想,多倾听他们的心声,多体谅他们的难处,多看他们的长处和优点,多总结他们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支持他们的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和进步,努力为他们正确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确保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必须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不断提高素质,改进作风,依法行政,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中体现先进性。各级党组织要注重运用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切实增强执政意识、责任意识和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共同致富的本领,增强处理复杂问题、维护稳定的能力,增强尊重和维护基层群众民主权利、坚持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通过教育活动,真正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要严格按照政策开展教育活动,对于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党员,既要注意教育他们,更要满腔热情地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