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峪关讯(记者吕宝林)《劳动法》颁布10年来,嘉峪关市积极贯彻落实,在普及《劳动法》知识、制订规章、改革制度、调处争议、开展执法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嘉峪关市积极推进劳动制度改革,广开门路,促进了劳动就业。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由1998年的5.1%缩小到目前的3.81%,就业形势基本平稳。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已经覆盖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征缴养老保险费由1995年的474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1.5亿多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连续6年达到10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由2001年的151个增加到目前的230多个,参加统筹职工也由最初的4万多人增加到5万多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由最初的12户、3690人增加到目前的59户、2.2万人,90%以上的工伤职工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
该市积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职工平均工资由1995年的7660元增加到2004年的22396元,年平均增长达30%。
最低工资标准从180元/月增至目前的340元/月。
劳动合同签订率私营企业达到80%以上,个体工商户超过40%。
建立健全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今年处理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0件,是1995年的4倍,结案率达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