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甘州政府采购规模大效果好
民乐讯 民乐县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按照“扩规模、建机制、抓规范”的具体要求,通过大力宣传,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扩大了采购规模和范围,逐步提高了覆盖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该县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机制,印发了相关意见、规定和办法,制定了政府采购申请表、审批表、货物验收及资金支付表等法律、法规文书。对日元贷款风沙治理项目、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城市供暖等所需的建筑材料、农药、苗木、化肥、供暖用煤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办公用品等进行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协议供货等形式的政府采购,进一步深化了政府采购改革。截止10月底,共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076.61万元,其中货物类1921.95万元、工程类154.66万元、财政直接支付221万元,共节约资金199.17万元,与市场平均价相比,节约率为8.75%。同时,强化采购监督,按照不同采购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工作纪律、评标程序、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并予以公布,还邀请有关单位对招投标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使监督行为前置,维护了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 (刘红梅 )
甘州讯 甘州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今年,在对全区各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实行政府采购的同时,将区属各单位大型会议、办公用品、电器设备、水利工程设备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同时,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对10个单位的采购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4个单位未经审批违规采购19.5万元办公用品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了处理,维护了《政府采购法》的严肃性,杜绝了私自采购行为。今年,该区共实行集中采购149批次,涉及金额1823万元,节约资金157万元,节约率达8.6%。 (陈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