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正大“拾”遗 要担责
近期,兰州市发生了多起物品意外遗失后,被过往的群众“拾”走的事件。警方呼吁,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马路拾遗者不能存在侥幸,拾获他人财物拒不送还,情节严重,当事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前日,在兰州市七里河桥头附近,一辆正在行驶的微型货车突然停下来。原来,司机发现,车上的货物不知什么时候掉了一件。稍后,一辆经过的出租车司机下车将箱子抱上出租车。失主急忙大喊,可是对方没有搭理,迅速开车离开。事发后,失主只好向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报警求助。
无独有偶,前日下午,在兰州市盘旋路附近,一男子驾驶微货车运送电池时,也发生了类似的意外情况。据丢失电池的男子称,当他行驶至广场西口时,才发现小车厢后门大开,满满一车电池,已经丢失好多。清点后发现,整整十二箱,价值万元的电池丢失了。他急忙开车返回寻找,却没有找到一块,他只好向辖区的东岗西路派出所报警求助。(王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