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强调
为改制后的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条件
本报讯(记者 陈文宝)2005年12月31日,全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山丹矿业公司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以切实解决好已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时完成下划企业的改革为重点,不断深化企业改革,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管钰年,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栾克军,副市长、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陈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善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山丹矿业公司是根据国家有关国有煤矿关闭破产的相关政策在原省属企业山丹煤矿破产前为妥善安置职工,分离出部分资产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2003年下划我市管理。这次改制实际上是企业的二次改制。因此,改制按照中小企业必须退出国有序列的要求,把改制的重点放在明产权、变身份上。通过改制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让职工整体置换身份。
会议强调,转换企业产权、置换职工身份,必须充分尊重企业职工的意愿和选择,要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长远利益放在首位;要在资产核定、相关费用剥离、产权出售中,充分让职工参与,做到公开透明。会议认为,提交会议审议的改革方案,经过有关方面的过细工作,经过职代会充分酝酿讨论,较好地体现了上述要求,兼顾到了职工各方面的利益,考虑到了各种复杂的情况,是一份比较成熟的方案,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原则同意批复后组织实施。
管钰年就进一步做好深化企业改革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全力以赴,扎实工作,把目前已进入改制攻坚和最后冲刺阶段的山丹矿业公司的改制工作抓紧抓实,尽快全面完成企业改革工作;二是要因企制宜,拿出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已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三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改制搞活、增产增效提供切实服务、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