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舟曲报 (记者 周瑞 王志娴) 舟曲县检察院在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抓好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尤其是整改提高阶段,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内部整改,做到工作、学习教育“两不误、两促进”,有力推进了全院工作。
按照1名县级领导干部帮扶2户、1名科级干部帮扶1户、3名一般党员帮扶1户困难群众的要求,全院19名党员对江盘乡南桥村13户困难群众和下岗职工家属进行了帮扶,帮扶面粉、衣服、喷雾器、农药、学习用品、科普读物等及现金550元。同时,全院党员干部到憨班乡参加植树造林活动。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部门,肩负着监督法律执行是否公平、公正的重任。因此,该院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各项工作。首先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全面强化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侦察监督、审判监督等,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其次,努力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三是深化检务公开,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在检察院大门口两侧,分别设立了监督台和办案过程流程图,使检察机关办案程序透明、公开,以便群众监督。同时大力推行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实行文明接待用语,有力地改变了检察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状况。
为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该院大力推行“阳光整改”,即整改内容由群众确认,整改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改效果听群众评判。将群众意见最大、最希望办的事情列为整改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立公示牌,开辟了公示专栏,将整改内容、整改责任单位领导、措施、时限以及整改效果一一张榜,建立挂牌销号制度。院党组还坚持把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教育贯穿于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通过召开不同对象、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大家对检察院工作整改的意见,大家普遍认为检察院党组、党支部的整改方案很具体,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州委督导组考评验收时,院党支部被县委工委评为2005年“先进党支部”。自从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全院党员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了,办案效率比以前明显提高,全体党员更加坚定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党员干部的学习气氛更浓厚,基本实现了“学习型检察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