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人故乡景色新
——访中共玉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军
本报记者 吴萍萍
平安意味着百姓可以安居乐业,意味着商家可以安心商事,更是一个城市最好的投资环境和城市名片。近年来,玉门面临着市政府迁址、嘉安高速公路的修建、玉门石油管理局生活基地的搬迁。这一非同小可的变化,打破了玉门以往的平静。玉门正经受着一个母亲产前的阵痛,所有痛苦徘徊都将经受一次严峻的考验,在这种前所未有的压力与困难下,玉门市委、市政府以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辩证关系的深刻理解,以前瞻性的思维和眼光,全新的思路和办法,全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特别是2005年玉门市着力以“建设平安玉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把建设“平安玉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各级党政组织围绕平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面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了防范质量,提高了新形势下驾驭复杂治安局面的能力。
在玉门新老市区,无处不呈现出一派安宁、和谐的气氛,无处不是一片莺歌燕舞的景象。更令人倍感欣慰的是,与2004年同期相比,去年玉门市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8.2%和15.7%,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及盗窃案件、居民区发案同比分别下降了12.8%、22.9%和47.9%。从区年组织的两次“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统计结果看,全市城乡有90%以上的群众对当前的社会治安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玉门走向了平安创建的康庄大道。
为此,记者专程采访了中共玉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军。
记者:刘书记,2005年玉门在稳定与发展中存在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困难,这是有目共睹的,为此,你们是怎样认识平安创建这项工作的?
刘军:是的,我们今年是面临着很多困难,但是我们更相信一句话: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到一个更高的认识程度上,就是搞好平安创建工作。
玉门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深入贯彻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面对发展的历史性机遇,面对搬迁的历史性重性,面对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和治安问题带来的巨大压力,克服困难,坚定信心,把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了重视程度高、创新精神强、基础工作实、防范效果好,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2005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和研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在确保综治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城市百名综治员队伍建设被列为“市长工程”,成为群众称誉的“民心工程”。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各级财政和驻玉单位用于维护社会稚定的资金投入逾1000万元。
记者:刘书记,你们为确保平安创建顺利进行,开展了哪些体系建设?
刘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平安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平安玉门”创建实施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纳入了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政法部门的任期目标。提出了“围绕一个中心、夯实两项基础、打造三支队伍、筑牢四道防线、完善五项机制”等具体措施和“治安、刑事案件发案数下降,在校学生犯罪成员数下降,重大刑事案件破案率上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的“两降一升一明显”的创建目标。按照分层联创的要求,各乡镇、部门和单位把各自创建工作同全市创建目标有机统一起来,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平安乡镇(村、居)”、“平安社区”、“平安市场(商业网点)”、“平安单位(厂矿、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大道”等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积小胜为大胜,积小安为大安,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二是营造氛围,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为着眼点,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平安创建的全过程,全方位、多视角地做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去年,全市共印发创建“平安玉门”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永久性标语30余幅,电台、电视台播出综治类稿件218件、制作播出《法治时空》、《社会与法制》等专题节目107期,在酒泉台投稿播出综治稿件30件,全市唱响了“平安玉门”主旋律。
三是以平安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治安防范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把重点放在专职队伍建设和居民楼院的看护上,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初步形成了以公安干警为主力,以专职综治员队伍为骨干,以义务巡逻队为基层的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的治安防控体系。一是深入贯彻“二十公”会议精神,积极推进警务体制改革,把公安机关原有的1个分局、19个科队室、13个派出所重新科学搭摆、精简机关、减少管理层次,建立起新的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后,公安机关设机构由原来的31个减少为20个,减少37.5%,派出所警力由原来的64人增加至107人,实现了警务整体前移、严格落实了派出所、实战单位、机关警力6:3:1的比例。通过有效整合现有警力资源,优化警力配置,实现了“一区双警十保安”目标,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了实处。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在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中招聘了100名专职治安综治员,成立了12支巡逻队。玉门石油管理局安排买断职工再就业,为居民区配备了300余名治安员,在社区和警务室民警的领导下开展看楼护院和治安巡逻工作。去年,综治员共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8起,向公安机关提供案件线索17条,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协助公安机关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21人,发现并扑灭火灾4起,调解民间纠纷20件,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23人次。2005年下半年以来,老市区9个社区白天没有发生案件和事故。农村乡镇全面推行治安协管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保障机制,下西号乡、黄闸湾乡等6个乡镇均建立了6至8人的治安协管员队伍,并在经费上给予了保障,农村治安防范工作得以加强。赤金镇、黄闸湾等四个乡镇刑事发案呈下降趋势,昌马乡实现了刑事案件“零发案”目标,下西号乡实现了可防性案件“零发案”目标。在加强人防,巩固物防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重点单位、要害部门的技防措施,目前,全市已有70多个单位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落实技防措施的单位达50%以上。吐哈物业管理处在社区设置突发事件紧急集合点,在各楼道公示报警电话和热线服务电话,在公共场所设置了公安疏散路线和标志,做到了方便群众报警,治安信息反馈及时。去年,全市单位内部发生治安、刑事案件18起,比去年同期减少8起,85%以上的单位实现了“二无”。
记者:当前,各类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这是不容回避的事实,你们是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这些矛盾的?
刘军:健全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工作平台。为此,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统一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各方参与,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突破了过去基层司法所进行“孤军作战”式的解模式和体制局限。在市、乡两级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综治、司法、信访、民政、劳动、经贸、土地、水电、城建、工商等有关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最大限度地整合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和社会各方面的调处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的综合优势和整体合力;在全市构筑起了乡镇、社区(村、组)、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四级调解组织网络,把调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目前,全市共建立调委会125个,调解小组640个,有调解人员2701人。2005年1至2月,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547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526件,成功率为96.2%,防止民转刑3件11人,防止群体性上记4件92人。
注重制度建设,保证“大调解”机制高效运行。一是健全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预警机制。及时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二是完善定期排查督办制度。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和季通报制度,形成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注重发挥司法调解的重要作用,将矛盾纠纷调解纳入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统一。2005年以来,检察院对立案的6件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了调解处理,有5名申诉人停访罢诉;法院受理的1248件民商事案件、6件行政诉讼和34件行政非诉案件中,有767件作了调解处理;公安局受理的1717件报警案件中有30%进行了调解处理,立案的490起治安案件中,有69件作了调解处理。四是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订应急方案,研究处置办法,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去年全年,全市共排查出各种矛盾纠纷294件,调处解决277件,调处解决率达94.2%,矛盾纠纷累计涉及人数223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纠纷件数下降40.1%,人数减少1446人。发生群体性事件5件,涉及人数96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下降61.5%,人数减少728人。
同时,我们把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作为化解矛盾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此项工作我们具体做到了三个抓:
1、高度重视抓安排。市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分别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联系点制度,先后转发了省委政法委《关于“规范执法行为,只占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政法部门实行公开举报制度的暂行规定》,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发布公告,建立了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政法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意见》和《整改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整改任务和要求,通过向社会公开聘请监督员,公开办案程序,加强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完善责任追究、错案倒查制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监督。
2、集中精力抓整改。在集中整改阶段,紧密结合当前全市涉法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严峻形势,以及群众涉法信访中反映的实体和程序等方面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问题,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有效缓解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突出的矛盾。市检察院对规范执法观念不强、存在超时限讯问、监督工作不到位等四方面的问题,修订完善了17项规章制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果。市公安局结合“大接访”活动,对立案不实,调查取证不深入、不细致,办案程序不规范等七方面的问题逐一加以整改,较好地规范了一些执法行为。市司法局针对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法律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以及对公证、律师执业监管职能发挥不够等问题,提出以抓学习、抓队伍、抓制度、抓监督的“四抓”整改措施,确保了整改工作的有效实施。
3、妥善处理抓解决。由市政法委牵头,从政法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组,对历年来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上访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处理。制定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对疑难上访案件重新调查取证、重新复核,采取举行听证会,签订公证书和调解协议等方式,成功解决了一批久拖未决的疑难涉法上访问题。国际禁毒日期间,全市围绕“抵制毒品、参与禁毒”的主题,组织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全民禁毒意识普遍增强。教育部门把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推进了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全市共召开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会47场,举办禁毒法律咨询、讲座、展览26场次,印发禁毒宣传资料3万多份,张贴禁毒标语200余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