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全力维权 农民拿到酒花款
临泽县蓼泉镇赵某欠农户的8.9万元酒花款终于兑现了。
2002年春,承包经营临泽县蓼泉啤酒花厂的赵某与本镇种植啤酒花的119户农民签订了收购啤酒花的合同。合同约定种植啤酒花的农户将啤酒花交售啤酒花厂后赵某年底一次性付清所有种植户的啤酒花款。该合同经临泽县工商局蓼泉工商所鉴证,该年度农户共计交售给赵某价值8.9万元的啤酒花。然而,年底种植农户持合同和收购凭证向赵某催要啤酒花款时,赵某以啤酒花滞销为由拒不兑现合同款。鉴证单位蓼泉工商所在近3年时间里多次找赵某向农户兑付合同款,始终没有结果,致使种植啤酒花的农户多次集体上访。
2005年11月,该工商所得知赵某从外地顶账,要回一部分白酒待销时,工商执法人员立即依法扣押了这批白酒。经和农户及赵某双方协商,将白酒作价处理,付清了大部分农户的啤酒花款。至此,这起旷日3年之久的啤酒花合同纠纷案终于划上了句号。
(刘兴武 杜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