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必须依法办事
---对张家川县一起侵害农民权益事件的调查
耕地,顾名思义,就是用来种粮食的土地。根据相关法规,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征得农民同意,方可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地审批手续。然而,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北街村村委会却打着租用的幌子从22户农民手中“租”来33亩土地用于市场开发,中途又将其“转租”给甘肃兴陇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建设商业铺面等永久性建筑。22户农民的土地被第二次“转租”后,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的租金。他们连续一年多来不断坚持到省、市、县各级单位上访,但至今仍然没有任何结果。近日,22户农民又联名投书本报,希望本报能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采访报道,以期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05年12月14日,本报记者赴当地进行了采访调查。
龙山镇有我省较为著名的皮毛市场,而北街村又是龙山镇政府所在地。1994年5月,北街村村委会在镇政府的监证下,未办理任何土地手续就租用了该村二、六组22户村民21.015亩承包地,用来修建露天百货市场,租期20年。中途又转租县工商局经营管理。由于经营不善,县工商局经营不久就又将市场原退还给北街村。2004年5月,北街村委会又和甘肃兴陇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开发协议,对22户村民土地重新租用30年建设综合性商业城。虽然“租金”由原来的每亩1000斤粮食变成1200元现金,但村民们始终担心,土地被修建成永久性建筑,且没有合法的土地转用手续,30年后他们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便多次找村委会讨要说法,但村干部不仅没有说法还称可以上告。村民找镇政府,镇政府称此事与他们无关。就这样,22户村民变卖了部分牛羊凑钱踏上了四处上访的道路。一年多时间来,他们从镇上到县上、从市里到省上,逐级各部门上访反映问题,仅省国土资源厅就批示转办过两次,但是一到县里就杳无音信了。
北街村委会解释,新建综合性商业城只是对原市场进行了拓建,土地用途并没有改变。土地租金从每年每亩1000斤小麦提高到每亩1200元现金,村民并没有吃亏。至于村民至今拿不到租金,是因为村民到处处上访动摇了开发商的信心,开发商没有支付租金。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同样是在没有办理任何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北街村委会在2003年采取同样的手段租用四组20多户村民13亩耕地另建了一个干果、蔬菜批发零售市场。该县国土资源局马局长也承认,两处市场33亩耕地都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正在建设的综合性商业城也因此没有取得建设和工商部门的合法手续。但符合小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局里正在做工作补办手续。
该县分管县长马兆让对此的解释是,龙山镇1996年就被确定为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因各种原因建设缓慢。“龙山百货市场”是县上十大市场建设项目之一,是招商引资项目,建成后对繁荣龙山经济及增加农民收入将起到积极作用。建设前村上向县政府做了汇报,因土地问题,县上认为镇政府不便参与,便决定由村上具体办理。村委会经过与村民商议,决定每年每亩从开发商处收来的2000元租金中,村上提留800元,给村民1200元,后来村民觉得吃亏就变了卦,到处上访、到处告状。县上对此很重视,不管有多难也一定要做通群众的思想工作,并由土地部门依法对这20亩土地进行征收。
没有手续可以“先斩后奏”,“政府为难”可以交由村委会办,抱着这样的行政理念,难怪北街村几十亩耕地可以违反国家法律摇身“变为”建设用地,也难怪22户村民持续上访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依法行政不是一句空话,以人为本同样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它关系到我们建设一个文明法治的国家,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我们期待着有关方面能尽快给22户村民一个公正的说法,本报亦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