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一建筑商修建教学楼后讨要工程款无果出此下策,学生学校均叫苦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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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要不到工程欠款,泾川县永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公司)一怒之下于2005年11月27日将其修建的飞云乡中心小学9间教室的门用砖封堵,致使该校近700多名学生在长达40多天的时间里无法正常上课。
索款无果砖封教室
据悉,总投资36万元的泾川县飞云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属于“国债项目”的危房改造工程。
2001年,泾川县飞云乡中心小学向泾川县、甘肃省教育厅申请危房改造资金。
2001年10月20日,甘肃省教育厅批准修建泾川县飞云乡中心小学教学楼,批准总投资3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3万元,省上配套8万元,市县配套15万元。
2002年3月,经泾川县教育局协调,飞云乡政府、飞云乡中心小学出具证明承诺自筹15万元。
2002年6月20日,该工程经公开招标,由飞云乡教管会与泾川县永安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承建飞云乡中心小学教学楼,总造价36万元,工程中期付给承包方工程款总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扣除工程保证金以外的款项全部付清。
2002年11月10日,工程按合同期限完成,并验收合格。
2003年7月,飞云乡政府向永安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
2003年9月又支付了4万余元后,仍欠永安公司112000元。
永安公司多次向飞云乡政府、飞云乡教管会、飞云乡中心小学索要欠款未果,于2005年3月1日向泾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6月法院判决飞云乡政府、飞云乡教管会、飞云乡中心小学给付承包方工程款112000元,支付延期付款部分利息3000元,三被告负连带责任,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2005年11月27日,仍然未拿到工程款的永安公司将其修建的教学楼(8间教室门和1间微机室)的门全部用砖和泥巴封了起来。
时至今日被封的教室门一直没被打开,该校700多名学生无法正常上课。
判决“无效”住校讨债永安公司负责人路某告诉记者,要不来拖欠的工程款,他们只好将飞云乡政府、飞云乡教管会及飞云乡中心小学告上法庭,法院宣判后,判决被当成一纸空文,一气之下,他们只好带着行李住进学校讨债,并将新盖的教学楼教室门全部用砖和泥巴封了起来。
对于这一做法是否影响学生们的正常上课,路某告诉记者,肯定会影响学生上课,但学校竣工这么久了,何况还是“国债项目”,飞云乡政府一直不把工程款付清,无奈之下,他们才出此下策要账,希望此事能引起领导的重视。
合并班级腾房上课2006年1月9日,泾川县飞云乡中心小学的刘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2002年永安公司修建的9间三层教学楼竣工后,学校就将六年级8个班的学生搬进新教室里上课,其中1间教室作为微机室。
2005年11月27日,该教学楼被永安公司派人用砖封堵后,学校被迫将一至五年级的10个班合并成5个班上课,然后腾出5间教室,让六年级8个班的学生合并成5个班进行上课。
刘校长说,自从永安公司将学校的教室门封堵后,为了保证学生正常上课,学校老师动手将封堵教室门的砖强行拆除。但永安公司的路某一行5人带着行李,拿着米面住进教室,日夜看守被封的教室。由于乡政府无钱支付永安公司的工程欠款,而永安公司的要款人每天住在学校索要欠款,学生的正常上课受到很大影响,学生家长怨声较大,作为学校的负责人,他感到很尴尬。
资金困难慢慢付款就此事记者在飞云乡政府采访时,一位副书记对记者说,他不清楚飞云乡中心小学的教室门被砖封一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乡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乡政府现在资金也非常紧缺,对于工程款,乡政府已经和乡教管会、飞云乡中心小学、永安公司商量,在2006年1月25日以前先给永安公司付一部分钱,剩余的工程款再分几次慢慢付清。随后,记者根据飞云乡政府工作人员提供的乡长的手机号码,几次拨通乡长的手机,但对方一直称自己不是乡长。
乡政府负主要责任在采访中,泾川县教育局赵副局长表示,飞云乡中心小学9间教室被封后,教育局一直与飞云乡政府协调此事,但乡政府态度一直不明确,教育局现已将此事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作了汇报。
赵副局长介绍,学校现在实行了一费制,基本上没有多少经济来源,乡教管会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乡政府虽然在资金上有很多困难,但是在这件事上,飞云乡政府应负主要责任。
文/本报记者袁瑛